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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金软IT教育部学员宿舍管理暂行规定
为了创造一个安静、整洁、文明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、生活秩序,培养良好的校风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住宿学生必须持住宿证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,交纳住宿押金,领取房间钥匙,按指定房间、床位住宿,不得私自调房调床。毕业和退学者,务必及时办理退宿手续。
二、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家具、卧具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统一编号、登记,归个人保管,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。毕业生离校时须退还家具、卧具、房间钥匙及住宿证、领回住宿押金,办完退学手续后,学校发放退宿卡。
三、严守作息制度,按时熄灯就寝。熄灯后要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和从事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学生公寓楼晚11:00熄灯。熄灯前半小时停止会客。学生公寓禁留宿客人。
四、学生公寓会客一律在会客室,访客如需进入被访学生宿舍房间,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登记(异性访客须交押证件)。未经学校批准,不准在学生公寓楼内接待。
五、保持门、窗及室内整洁,室内卫生由室长安排值日,注意垃圾的及时清理,不准将垃圾放在室内、门前或楼道上。不准随地吐痰,被褥、图书、用具要摆放整齐。室内不准乱写乱画,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,禁止在墙上打球印、按手印。
六、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。严禁赌博、酗酒、搓麻将及其它有伤风化的活动。保持楼道畅通,不得将自行车及其它杂物放在楼道内。爱护公物,不得损坏门、窗、家具或乱抄乱拿他人家具。
十、节约水电。做到随手关灯、人走灯灭,严禁私拉电线接灯,不准用电炉、电热杯等电器。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,严禁用长流水冲洗衣物、瓜果等。
十一、注意安全,防火防盗。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,离开宿舍要锁门关窗,严禁在楼内做饭。
十二、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,违者除没收外,并罚款50元。丢失钥匙须经系办公室出具证明,到学生宿舍管理科补领钥匙,并交费。
十三、住宿学生请务必执行公寓楼的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。
十四、凡违纪上述规定者,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,除批评教育外,或没收物品,或赔偿损失,或罚款(10-100元),或勒令退学,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。
十五、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。
十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凡过去公布有关公寓的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。